盒马被罚400000元!

时间:2025-06-19 09:50:00

日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一则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款人民币共计400000元。

据悉,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商品某乳制品中的蛋白质含量未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有关“高蛋白质”的含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在某洁齿棒的商品详情页中宣称“兽医推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饲料广告中利用专业人士名义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某葡萄酒的商品详情页中展示了内容为有人举起酒杯饮酒的图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酒类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的违法行为。

针对当事人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针对当事人的饲料广告利用专业人士名义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三款的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针对当事人的酒类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款的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综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400000元。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