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益诉讼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浪潮中应运而生,宜昌检察机关便以守护长江的赤子情怀,在这片热土上深耕细作,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峡江山水之间。7月16日,宜昌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在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科普展览馆举行。发布会上,宜昌检察机关交出的不仅是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更是一扇观察公益保护“中国方案”的生动窗口。透过这扇窗,我们看见了检察公益诉讼在法治宜昌的沃土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看见高质效办案的实践路径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宜昌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持续跟进监督”等办案理念,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55件,提起公益诉讼202件,从最初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4个法定领域,不断向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4+11+N”格局拓展。458件食药案件守护“舌尖安全”,366件安全生产案件筑牢“生命防线”,1216件涉民生案件精准对接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急难愁盼”。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人直接触摸法治建设“获得感”,身边发生的变化,让人清晰聆听法治进步的铿锵足音。
典型案例就是高质效案件中开出的最绚丽的花朵。宜昌检察机关办理的长江船舶污染治理、长江岸线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等17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安全饮水、水上燃气安全等13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这些从“0到1”的突破,源于因地制宜的探索与敢闯敢试的担当;这些从“1到30”的积累,得益于“细剖问题-比较分析-总结归纳-循环运用”的科学路径。正是这种将“没有先例”淬炼成“典型案例”的实干精神,让公益诉讼的道路越走越宽广,让法治的堤坝在峡江两岸日益坚固。
看见品牌打造的深厚底蕴
如果说高质效案件是血肉,那么响亮的品牌则是灵魂。“三峡生态检察官”,这块由宜昌检察机关精心锻造的金字招牌,已然成为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最鲜明的标识之一。2023年以来,“三峡生态检察官”先后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等系列荣誉,生态检察工作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省媒体推介报道260余次,在沿长江11省市具有深远影响。2024年5月,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在宜昌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勉励宜昌检察机关争创长江生态保护检察典范。这是对宜昌探索的最高肯定,更是品牌力量的最佳注脚。
品牌之树何以根深叶茂?源于其与生俱来的战略高度与鲜明特质。宜昌,扼守“一江清水东流”咽喉,肩负“一库净水北送”重托,是“三峡物种基因库”的核心所在。“三峡生态检察官”品牌从诞生之日就凸显与众不同的鲜明特质,既以长江三峡生态保护为核心,同时又展现扎根实践的创新特色,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依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高质效的案件,有力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三峡生态检察答卷。
看见协同发展的守护合力
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保护,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绕不开的“刚需”问题,也是一个避不开的难点。宜昌市检察院联合市林长办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协作保障、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六大协作机制,实现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更令人瞩目的是,湖北首个市级“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的创新探索,将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引入替代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辟了生态修复的新路径。协同的触角不断延伸,文物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携手,催生了“专业监管+司法保障+公众守护”的三峡文脉保护新格局,两部门共同发布5起相关典型案例。
万里长江奔流不息,守护之责非一地一域所能独担,需要沿岸11个省市一起挑担、合伙打拼,弄潮协同联动保护“深水区”,勇闯船舶污染治理“无人区”。宜昌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推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闭环监管系统,形成了船舶污染的治理典范,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沿长江11省市部署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从“单兵突进”到“集团作战”,宜昌检察机关奏响了守护长江的恢宏交响。
这个十年,是一段奋斗的岁月,是为民初心的丈量,是对美好生活的守望。宜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探索与实践,正是公益保护“中国方案”在峡江之畔的生动演绎,它彰显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公益问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伟力。期待在不远的将来,承载着独特中国智慧的“三峡生态检察官”品牌,必将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焕发更加夺目的光彩。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颖(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