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原副院长赵德健,当庭认罪悔罪

时间:2025-09-10 20:35:00

2025年9月10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交通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德健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受贿罪

2012年下半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赵德健利用担任东平县委书记、泰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58万元。

二、滥用职权罪

2018年1月至4月,被告人赵德健在担任泰安市政府副市长兼东平县委书记期间,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同意违规向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德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德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济宁中院